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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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合同规定了房屋交付期限,一方未如期交付即构成违约,需承担法律后果,如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但如合同已明确延迟交货的违约金数额,违约方支付后仍需完成义务,不能仅依赖违约金逃避责任。

如合同规定了房屋交付期限,一方未如期交付即构成违约,需承担法律后果,如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但如合同已明确延迟交货的违约金数额,违约方支付后仍需完成义务,不能仅依赖违约金逃避责任。

若逾期交付房屋达三个月之久,则将触发违约金条款。关于交房的具体时间,在买卖双方签署的购房协议中应当进行清晰的约定。若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实现房屋的交付,此举将构成违约行为,买方有权申请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因该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利益损伤进行赔偿。

开发商逾期交房三个月,业主有权要求赔偿。购房合同规定交房时间,开发商违约需担责。法律规定,一方延迟履行导致合同目标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业主应了解维权途径,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房屋,则可视为违约行为,并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首先,请查阅您与开发商签署的购房协议,查看其中是否已明确规定延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事宜,如有相关条款则需严格遵循。若未在合同中有此项约定,那么您可要求开发商根据您实际承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