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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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构成违约,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责任依据购房合同执行,合同若有明确的逾期交付违约金或额度,按约定处理;如无明确规定,开发商应赔偿购房者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

违约方如未按期交付房屋三个月,违反合同约定,需依法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损失、经济赔偿及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若合同有延迟履行违约金条款,支付违约金后还需完成剩余债务。

在房产交易中,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所购房屋便可视为构成了违约行为,然而,关于这一违约行为的具体期限,现行法律并未作出硬性的强制性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份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在购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文件,其中也包括了对违约行为发生时间的详细约定。如果任何一方未能严格遵守合同条款,未能如约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他/她就将被认定为违约者,并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延期交付房屋所涉及的赔偿问题,其基准数值应参考并遵循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事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定包含了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对于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行为,如超出三个月期限,购房者除享有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的权利外,同样具备申请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法途径。

延迟交房的赔偿标准是要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应该有违约责任条款,就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行为,如果已经超过三个月,买家除了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还可以请求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若是依旧不知道延迟交房3个月怎么赔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