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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与谁签订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936人
律师解析:
在查阅相关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之后,消费者应及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合同签署完毕后,务必进行相应的登记备案工作以确保其合法性;预售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买方有责任亲自将该合同提交至市或区级别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倘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任何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手续的情况,交易中心将在第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对于符合规定条件且手续完备的,交易中心将会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同时书面通知买方领取已经完成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最后,双方共同办理预售商品房过户手续。待发展商成功办理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并获得房产证后,便可与购房者携手向交易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在预售期间,若发展商需要对预售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变更,例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则必须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预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必须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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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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