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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顶楼露台漏水纠纷怎么办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123人
律师解析:
处理商铺漏水纠纷之策略包括以下步骤:首先是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即双方均借助自身实力,秉持友好和平等原则就所涉事宜展开交流与探讨,通过互相妥协与让步,从而妥善地解决纷争。其次,可采用调解方式,交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达成谅解与让步,进而化解矛盾。再者,仲裁也是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即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然而,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纠纷解决途径为仲裁机构,若无此约定则无法申请仲裁。最后,如协商及调解皆未能解决问题,则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并备妥相关证据材料,于开庭当日携带齐全资料至法庭参与举证辩论以及发表个人观点,由法院依据事实作出公正裁决。
至于商铺漏水责任的承担问题,具体情况如下:若因租户疏忽大意忘记关闭水管或者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引发漏水事故,则应由租户承担相应责任;若因房东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水管老化、管件松动且未及时进行更换导致漏水现象发生,则应由房东承担相应责任;若系由于第三方过失导致漏水事故发生,则应由该第三方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房屋漏水问题的解决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租人负有维护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同时亦须承担维修责任。若承租人发现房屋存在漏水现象,有权通知房东,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修复,若房东未能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进行维修,并要求房东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出租人的义务对应着承租人的权利,当出租人未能履行相应义务时,承租人有权行使自身权利,而非采取拒绝缴纳租金的方式予以对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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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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