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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没有收据能退吗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904人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家有可能遭遇支付订金而未收到相应收据的状况。在此种情境之下,款项能否得以退还则要依据多种要素来进行考量。首要的一点便是,若买方与卖方已经签署了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则此种情形下所交付的定金往往无法申请退还。然而,倘若买卖双方对于合同的具体条文存在分歧,又或是买方未能按照认购书中所约定的日期前来签署合同的话,那么该笔定金便有望得到返还。为证实这一观点,买方可以借助于合同条款磋商期间双方所做的修改记录或对话录音等方式来加以佐证。因此,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买方务必重视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从而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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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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