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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预售合同丢失怎么办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000人
律师解析:
首先,如果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尚未进行预售登记环节,那么一旦您遗失了这份合同,则只需将剩余的部分合同废弃,并另行签订一份全新的合同即可;其次,假如预售登记已经完成,并且您正在办理与银行的按揭手续之前不幸遗失了购房合同,此时,您需要在当地的报纸媒体之上发布一篇关于该合同作废的声明。自声明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的期限之后,您可以前往预售登记的相关机构申请注销原有的购房合同,然后再行签订一份新的购房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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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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