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可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投诉处理。依照相关规定,全国房地产业务均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与监管。对于此类情况,
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明确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同时对
逾期期间所造成的损失给予充分补偿。倘若开发商在收到催告通知之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无法如期交房,并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释,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解除
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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