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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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居民间房屋纷争之解决途径,建议首先由相关各方进行平等、友好的协商谈判;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寻求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协助与调解;然而,对于乡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处理决策若仍存在异议者,则可依法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公正裁决。在此期间,未经适当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已纷争房屋之现状或状况。

关于农村地区个人之间房屋发生纠纷的问题,可以进行双方友好地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寻求协助与调解;如对于乡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则有权将此诉诸于法律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期间,无论是哪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毁损涉及争议的房产等不动产。

关于房地产纠纷诉讼时效的期限原则上设定为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对于涉及到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其时效期间被设定为三年。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遵循相关特殊规定。

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是否要求所有家庭成员均需登记 无需填写全体家属姓氏,普通不动产权证只需标注业主本人。不动产权证即俗称的“房产证”,办理时无需强制填写全家姓名。已婚人士办理时,即使配偶姓名未写入,房屋仍属共同财产。根据法规,不动产物权合同自签订时生效,未完成登记不影响法律效力。

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1、协商:若合同当事人能够以诚挚友善的态度展开交流与探讨,寻求共同解决纷争的方案,那么无疑此乃理想之最优选择。2、调解:倘若合同当事人无法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并同意由相关机构给予协助调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