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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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付房产时,需严格依据购房合同履行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违约金计算依据合同条款,若与实际损失出入较大,业主有权申请调整违约金数额。

面对房地产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的情况时,作为消费者应密切关注以下几个重要事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以及为因故产生的损失提供相应赔偿金。具体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事宜上,其赔偿金额往往是依照购房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所约定的具体内容进行计算得出的。

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若合同中有定金条款,购房者还可行使定金罚则。确保权益,依法维权。

一屋两售所有权归属:①已完成过户的拥有;②均未过户,预先登记方所有;③均未过户和预告登记,实际占用方所有。有效合同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约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方和无效合同签署人有权对卖方索赔违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