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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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完工前,建筑企业需组织勘探、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各方参与工程质量验收,并达成共识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还需提请规划、消防、环保等机构审核,获得认可后方可提交备案,获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方可开展初始交付出住工作。

房屋验收时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可拒收,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若质量未达合同约定或多次维修仍不达标,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建议寻求合法鉴定机构检测,鉴定报告为重要依据。可修复问题由开发商负责,无法修复可退房退款并追究责任。房屋质量问题指不符合工程标准或合同约定的缺陷,轻微瑕疵若符合标准则不构成问题。

房屋验收后若出现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补偿。若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购房者可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诉,经核验确认问题后,可选择退房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法律赔偿损失。保障购房者权益,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房屋质量问题应首先联系开发商解决,因开发商承担最终责任。若开发商未有效处理或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鉴定或向住建部门投诉。也可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评估房屋,作为赔偿依据。若问题未解决,可提起仲裁或依法诉讼,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