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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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缺失的房屋交易纠纷,首先,买卖双方可以尝试友好协商或调解来解决分歧。这通常是解决问题的最快和最经济的方式。如果协商或调解失败,那么根据纠纷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下一步的选择。仲裁和诉讼是解决这类争议的有效途径,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公平处理。总之,在处理房产证缺失的房屋交易纠纷时,双方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尊重法律和合同的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解决争议时,当事人首先应该尝试通过协商来达成共识。如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则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调解服务。倘若对调解结果仍感不满,当事人可依法诉诸至法院审理。然而,对于已经签署有效仲裁协议或者明确规定了仲裁条款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向相关机构提起仲裁程序。

解决买卖纠纷的首选是通过平等协商,力求双方让步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果,可请求第三方调解,如国企上级主管部门。调解不成,可依据合同或事后协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最终手段是诉讼,通过法院寻求司法救济。整个过程应避免行政干预,确保公平公正。

在处理未完成产权变更手续的房产转让纠纷时,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原则:根据中国现行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作为重要的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认定应以相关部门的物权登记为准。因此,尚未成功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虽然尚未正式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但是,交易双方仍可依据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向对方提出相应的债权请求。

第一,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不力等情况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第二,因意向金或定金的处理争议产生的纠纷。第三,因中介服务费的支付和计算产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