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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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开发商未按约定交付停车位,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前提是合同中有明确的车位支付条款。开发商无合理理由违约应自觉履行责任。出现纠纷时,应首先依据合同规定处理。

根据相关合同的规定,逾期违约金通常按20%计算,但最多不能超出30%。除非出现如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这样的不可抗力情况,否则开发者都应该依照约定及时交付房屋。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即60天)仍未能交付房产,将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若超过60天,则需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进行赔偿。

当合同执行中出现纠纷,应优先通过平等协商解决,遵循互惠原则。调解制度鼓励当事人在第三方协助下,通过事实澄清和共识达成和解。仲裁作为一种法定解决途径,由公正机构裁决争议。若协商、调解和仲裁无效,诉讼成为保护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纷争。

开发商未按约定交付车位,购房者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八条 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弥补过失或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若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在合同未到期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您所提问题,建议首先与房屋开发企业沟通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确保明确规定了合同解除条件。若未明确规定,提前终止租赁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