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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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小区物业与开发商纠纷的策略包括:协商解决,双方需平等自愿沟通;调解解决,由相关组织或第三方调停者主导,公平自愿合法地明晰责任,鼓励双方达成共识;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做出判决或裁定。

房产纠纷可通过和解、讨论、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遵循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原则。无法和解可寻求第三方调解,协商无果可依合同提交仲裁机构裁决,仲裁未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产开发商违约需支付违约金,以弥补受损方损失。违约金金额依据房屋购买合同规定,过高或过低不符合实际损失时,受损方可申请调整。双方应依法处理纠纷,保障权益。

房屋开发商严重违约时,买受人可依法行使撤回权退房;轻微违约则不享有此权利。若双方无法就解约达成一致,买受人可向法院起诉解除合约并追究开发商责任;买受人希望解约时,需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否则难以解约。

协商是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依法处理争议、寻求谅解与妥协的过程。买受方与开发者需深入沟通,共同寻求合法满意的解决策略。调解则是由第三方主持下,通过自愿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助于化解矛盾。双方应依法处理纠纷,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