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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物业找谁解决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38人
律师解析:
对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业主而言,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解决方式:1.积极进行协商维修环节。在如此做法中,业主可直接与其所购房产的开发企业进行沟通交流,达成调解与和解的最终协议。2.自行寻找第三方维修供应商。若在与开发商协商的过程中无法取得圆满结果,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雇佣第三方维修服务商,所有产生的维修相关费用将全部由开发商承担。3.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首先,当协商调解方案未能达成共识时,对于购房者来说,向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无疑是最佳的维权渠道。其次,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根据国家立法、相关规定以及政策,经过深入的协商工作,或许能够为您化解难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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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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