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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开始还贷能退房吗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191人
律师解析:
若买卖双方经过友好且充分的协商达成共识,那么即便房贷已經批准下來,也是完全有权进行退房处理的,对此并无任何限制或规定。然而需要明确的是,买方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相对于房屋买卖关系而言,是具备独立性的,因此,当我们选择取消购房合同时,它并不会自动关联到贷款合同的解除过程中去。也就是说,尽管购买方决定撤销住房购买计划,但其与银行之间仍需持有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无法抹除的,这笔应缴纳的借款是无论何时都需要妥善处理的。若购买方决定退房,开发商必须按照约定将购买款项返还给购买者,但是鉴于开发商需要防范购买者可能利用退还的资金去归还贷款,从而影响到自身的利益状况(即退还的房屋之上可能存在有抵押权存在),因此,他们可能会采取措施,将退还的所有房款划分为两大部分:贷款尚未偿清部分则会由开发商直接负责任地返还给银行;相对的,首付款以及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便可悉数退回购买者。具体的退房流程如下:首先,购买者需要发出正式的退房通知书。购买者如果有意愿退房,只需通过线上挂号信函、传真或者电话等方式向开发商表达自己的意愿即可。其次,开发商需要完成各类必要的手续处理。在收到购买者的退房意向之后,开发商应该毫无保留地将购买者全额支付的购屋款如数奉还,并且必须负责协助购买者与贷款银行顺利解除或终止相关租赁合同的全部程序事项。最后,开发商需要如期退还购屋款项。在收到购买者提交的退房申请后,开发商应当毫不迟疑地将购买者全额支付的购屋款全部归还给购买者,并且必须负责完成所有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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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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