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联名买房,首付是男方出大多数,女方出少部分,新婚姻法规定如果将来分开房产的分配是按照出资比例还是也要提供相应的供款凭证?
[律师回复]【法律意见】对于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由一方出资作为首付 贷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为一方单独所有的,如果双方结婚后一段时间,另一方提出离婚,可以主张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分割。房产还属于婚前登记登记一方单独所有假如房产证上也写上了女方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