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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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若有问题,购房者可寻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在入住前,购房者可选择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即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购房者需准备好用地、建设及消防安全手续,然后向住房质量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购房者应依法维权,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在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承包方通常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根据相关法律,建施工企业应全权负责其施工的工程质量,并遵守设计蓝图和技术规范,禁止违规操作或偷工减料。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部门负责,施工企业无权擅自改动。根据《建筑法》第五十九条,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检验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用于工程。

面对商品房合同争议,可循四条法律路径解决:和解、协商、仲裁、诉讼。首推当事人基于公平互惠原则自主和解;若无效,则求助第三方调解协商;协商不成,依约提交指定仲裁机构仲裁;若仲裁不满意,最终诉诸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新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限期修复。若修复后仍未达标,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购房需谨慎,了解权益,遇问题及时维权。确保合同明确责任,减少风险,合理合法解决纠纷。

高层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消费者可求助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消协等。购房业主依据购房合同,核查房屋实际使用中出现的工程问题,向开发商书面提出修复及经济补偿要求。经权威鉴定,房屋主体结构严重不合格或使用后发现重大缺陷,业主有权要求修复,甚至解除购房合同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