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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保修期内,依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对所售房屋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进行维修等。若质量问题是施工单位造成,开发商担责后可向施工单位追偿。
(2)已过保修期,公共部位质量问题可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组织维修;专有部分问题业主通常自行承担费用,但能证明是原开发商建造原因导致的,可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维权。
提醒:遇到拆迁房质量问题,要及时固定证据,与责任主体沟通时保留好相关记录。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6-27 07: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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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修期内:找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若因施工单位原因致质量问题,开发商担责后可向施工单位追偿。
(二)保修期外:
1.公共部位质量问题,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组织维修。
2.业主专有部分问题,业主自行承担费用,若能证明是原开发商建造原因,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25-06-27 06:3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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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修期内:拆迁房出现质量问题,可找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对所售房屋在一定期限内有质量保证义务,若因施工单位导致问题,开发商担责后可向其追偿。
2.保修期外:公共部位质量问题,可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组织维修;专有部分问题,业主自行承担费用,但能证明是开发商建造原因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2025-06-27 05:2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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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拆迁房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内找开发商担责,开发商担责后可向施工单位追偿;过保修期,公共部位启用维修资金维修,专有部分业主自担费用,若因原开发商建造原因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开发商对所售房屋在保修期内负有质量保证义务,所以保修期内拆迁房有质量问题,开发商需承担保修责任。若问题是施工单位造成,开发商担责后可向其追偿。过了保修期,公共部位质量问题可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这是为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而业主专有部分,通常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费用,不过若能证明是原开发商建造导致问题,可与开发商协商。若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可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遇到拆迁房质量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6-27 04:19: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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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房出现质量问题,责任主体和维权方式依保修期不同而定。保修期内,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因其对所售房屋在一定期限负有质量保证义务,若因施工单位原因致质量问题,开发商担责后可向施工单位追偿。
2.过保修期后,公共部位质量问题可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组织维修。专有部分问题业主自行承担费用,但能证明是原开发商建造原因导致,可与开发商协商。
3.建议: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联系开发商,保留好相关证据。过保修期公共部位问题,业主积极配合资金启用和维修工作。专有部分与开发商协商时准备好证明材料,协商不成尽早通过诉讼维权。
2025-06-27 03:02: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