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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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按期交房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追究责任。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且无合理解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承担损失。若三个月内交房,买方虽不能解约,但可要求开发商赔偿逾期交付的经济损失。

房屋买卖中,若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且构成基本违约,消费者可退房。消费者应书面通知开发商并设定最后履行期限,三个月后仍未履行,消费者可解除合同,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在发出催告通知后的3个月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解决,那么此时买方有权选择退房。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若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产或买方未能及时支付购楼款项,经过书面形式的催告之后,倘若各方仍旧未能在3个月之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则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合约的请求。

关于房屋逾期交付能否解约,需视合同条款及实际情况而定。若合同有明确规定且非业主原因造成,业主可要求解约并索赔;若合同条款不明确,需先催告开发商。解约需合法且慎重考虑,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购房合同签署后,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构成违约。购房者需依法处理逾期交房,以保护自身权益,常选择终止合同。合理催告后,若开发商三个月内仍未交房,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应发书面催告函,设定最后履行期限;若期满未交房超过三个月,购房者可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