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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预付定金可以退吗

时间:2024.10.26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41人
律师解析:
针对买房之际所支付的定金能否取回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实际状况作出精准的分析与处理。首先,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方面的因素,那么这类情况下所交付的定金通常是不能被退还的,例如:一旦签署了认购书并决定反悔放弃之后,此类定金是不能被归还的。其中的缘由在于认购协议书本身有明确的定金条款规定,一旦购房者在款项缴纳成功之后选择反悔,那么就意味着其违反了与认购协议之间的基本约定和承诺,因此这样的定金一般是不能够被收回的。再来谈第二种情况,即因为个人征信方面的资质问题而阻碍了货款申请,从而使得购买房地产的预定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话,在此类情况下,同样作为购房者本人的责任,购房者可能无权要求开放商返还他们所支付的定金。
当然,并非所有的定金都无法取回,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就允许退还购房时所支付的定金:首先,开发商本身并没有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明文件,由此形成了他们没有商品房销售资格的事实,进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其次,如果开发商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比如已经将购房者选定的认购房屋转卖给其他人的话,那么在此情况下,定金是应该得到归还的。再者,如果在合同条款的协商过程中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的情形,例如卖方对于房屋信息表述含糊不清,导致合同主要条款无法明确确认,或是卖方对认购书中的某些关键性条件,如房屋面积、售价等做了实质性的变动等等。另外,即使买卖双方均无明显过错,但是仍然未能将商品房买卖合同顺利签约成立,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考虑退还定金的。最后的一种情形是,如果在买卖交易过程中出现了影响交易正常推进的外部原因,比如说第三方因素或者是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了业务经营或者无法按照原来的约定完成建设任务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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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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