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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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和定金后,违约方将面临双重责任。守约方可在违约金与定金条款间择一执行。若定金不足以覆盖经济损失,违约方还需补足两者差额的赔偿,确保受损方权益得到充分补偿。

开发商延期交付商品房,构成违约需赔偿。业主可依据合同约定请求支付违约金,如合同明确标注,按约定金额执行;若无明文规定,则可主张以实际已付购房款为基数,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误期间的赔偿。

通常而言,开发者如无法按照预定期限交付住宅,应当承担的相应违约金比例应介于每天2%-5%之间,但此种方式并非强制性的法律规定,而是房地产行业中广泛采纳的惯例做法。然而,对于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违约赔偿责任问题,其主要属性往往表现出补偿性质:如果购买者以预先商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理由,请求予以减免的话,那么就需要将违约金总额与实际损失额之间的差值超过30%作为衡量标准,进而适当进行调整和扣除。

针对退房违约,可要求全额退款及利息,赔偿实际损失和预期收益。建议追加已付款项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以强化维权。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采取适当行动。

您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实际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同时,您还可主张公司承担已付款项一倍的额外赔偿责任。请确保维护自身权益,在退换事宜中采取适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