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主张违约赔偿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要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自身遭受损失、且损失与违约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未按时交货,买方若要求赔偿延误导致的额外支出,需提供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额外费用的支付凭证等材料。
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会倒置。若违约方以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抗辩,需自行证明该事由存在,且与违约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2026-01-01 07:42:0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违约损失举证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守约方需证明违约行为、损失及两者因果关系;若违约方以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抗辩,则需自行举证该事由存在及与违约的因果关系。
法律解析:
违约损失举证通常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守约方主张违约方赔偿损失时,需承担举证责任,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证明违约行为存在,二是证明自身遭受实际损失,三是证明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未按时交货,买方要求赔偿因延误使用货物产生的额外支出,买方需提供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额外支出的费用凭证等证据。此外,若违约方以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进行抗辩,此时举证责任倒置,违约方需自行举证该免责事由确实存在,且该事由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在处理违约损失举证相关问题时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及如何有效收集证据。
2026-01-01 06:39:59 回复
咨询我
违约损失的举证责任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规则,守约方若主张违约方赔偿损失,需承担相应举证义务。
守约方需证明三方面内容,一是违约行为确实存在,二是自身因违约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三是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例如在买卖合同中,若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货,买方要求赔偿因延误使用货物产生的额外支出,买方需提供合同中关于交货时间的约定文件、额外支出的费用凭证等相关证据,以支撑自己的主张。
当违约方以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进行抗辩时,举证责任会发生倒置。此时违约方需自行举证证明免责事由确实存在,且该事由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否则其抗辩主张难以得到支持。
2026-01-01 06:01:2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违约损失举证责任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守约方若主张违约方赔偿损失,需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三项内容:违约行为实际存在,自身因该违约行为遭受了具体损失,违约行为与损失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货,买方要求赔偿因延误使用货物产生的额外支出,需提供合同中关于交货时间的约定、额外支出的费用凭证等证据。
(2)特定情形下举证责任倒置。若违约方以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进行抗辩,需自行举证证明该免责事由确实存在,且该事由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例如违约方主张因自然灾害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需提供自然灾害发生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该灾害直接导致其无法按约履行的证据。
提醒:
守约方主张违约损失时应注意留存合同文本、损失凭证等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无法获得赔偿;违约方以不可抗力抗辩时,需及时收集并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免责事由的真实性及关联性。
2026-01-01 05:13:21 回复
咨询我
(一)守约方主张违约赔偿时,需准备三类证据。一是证明违约行为存在的材料,比如合同中关于义务履行的约定、违约方未按约定履行的书面或电子记录。二是证明自身损失的凭证,比如因违约产生的额外支出发票、收入减少的相关证明。三是证明违约与损失有因果关系的材料,比如说明损失是直接因违约导致的书面说明或关联证据。
(二)违约方若以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抗辩,需主动提供证据。比如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官方证明文件,以及该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直接关联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具体内容如下: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6-01-01 04:45: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