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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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期间遭遇拆迁的事宜,应依照租赁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处理。若租赁协议未就该项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可对此进行协商讨论,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经过深入商讨后仍未能达成共识,其中一方欲解除租赁协议,另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租赁各方当事人均应在租赁协议中明确约定当房屋面临征收或拆迁时的应对措施。

为了公共利益征收单位或者个人的房屋,如果该房屋依附的土地属于划拨使用权的,应当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补偿,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应当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我国建筑物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房产重置费按每平方英尺核算,弥补经济损失;流动周转补偿费按业主住房需求等级和人数按月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激励居民配合拆迁或放弃某些权益。补偿价计算公式为: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每平方米单价计算补偿费用;周转补偿根据居住条件及人口数量,按月发放补贴;奖励性补偿则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确定。

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被征收者有权维权。房屋征收部门须与被征收方签订合法有效的协议。若无法达成,当事人可依据法律向行政部门申请裁定,要求提供补偿协议。若征收部门不提供,当事人可在裁定书生效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