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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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抵押登记制度,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有效期仅有三个月。在进行房屋交易或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签署时,为了确保未来顺利实现其物权功能,双方可以按照事先约定,向登记机关提交预告登记申请。在预告登记完成之后,若未经预告登记中所载明的权利方的许可,擅自处置该项不动产,将不会产生实际有效的物权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有效期仅有三个月。在进行房屋交易或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签署时,为了确保未来顺利实现其物权功能,双方可以按照事先约定,向登记机关提交预告登记申请。在预告登记完成之后,若未经预告登记中所载明的权利方的许可,擅自处置该项不动产,将不会产生实际有效的物权效力。

确实,黑名单用户、存在呆账记录或涉及重大诉讼等严重逾期行为的贷款人,很难通过汽车绿本抵押借款的审查。因为银行或金融机构会严格审查信用记录。所谓的“购车贷款抵押绿本”,是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因封面为绿色俗称绿本)作为抵押担保。

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为:预告登记赋予请求权物权效力,对抗相应不动产物权处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视为准物权或次抵押权,效力优于债权但低于其他担保物权;预告登记无优先受偿权,仅对抗第三方;预告登记确保未来抵押权设立,权利人有优先设立权,但在正式登记前不得直接行使或主张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