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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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新建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购买者有权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平等、积极的沟通和协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彻底且有效的整改措施;倘若在整改后仍然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购买者将有权利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同时向开发商提出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的请求。

购房验收发现问题,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开发商整改或退房。法律规定,买方在商品房交付后可自主选择检测机构验证主体结构质量,若不达标,买方有退房权利。开发商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消费者,业主若不同意开发商的交付方案,不能擅自停贷,否则可能构成违约。为维护权益,可尝试与银行协商暂停还贷;向政府部门求助,请求介入调查并推动问题解决;若仍无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停止还贷。

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因开发商对商品房质量负有责任。如问题未解或方案不满意,可申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或投诉。亦可自行委托法定单位鉴定,作为赔偿证据。若其他途径无效,购买方可依法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验房时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办,购房者须要注意的验房事项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