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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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面积误差超出3%标准或开发商未告知并获买家同意的规划变更,买方有权申请撤销或解除合同。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也可促使合同解除。此外,开发商未如期交付房屋超期构成违约时,买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购房定金退还的情形包括:开发商失误导致合同无法缔结、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签订、购房者因突发客观因素支付困难、不可抗拒力量导致房屋与预期严重不符。在这些情况下,购房者放弃签约,开发商应全额返还定金。

购房定金在特定情况下可退还,如开发商问题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双方无过错但合同未签、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法支付、房产实际状况与承诺不符且因不可抗力造成。购房者放弃购买时,开发商应全额退还定金。

购房者在以下情况下有权退房:开发商延迟交房超3个月、未如期取得产权证、开发商资质不全、房屋面积误差超3%、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严重,以及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房屋设计。退房时可要求定金双倍返还、支付房贷利息及赔偿损失。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够退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