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与
未成年人签协议,效力依其
民事行为能力分情况定。
法律解析:
《
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纯获利益的除外),所以与这类未成年人签协议通常无效。
八至十八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
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法协议有效。
总之,自愿不是协议有效的唯一条件,要先看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涉及
限制行为能力人超出能力范围的协议,一定要取得其法定代理人书面追认,不然有无效风险。
如果您在与未成年人签订协议时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小许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何与其签订了一份
赠与协议,约定将自己的一部手机赠与小许。小许表示欣然接受。事后,小何反悔,以小许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协议无效。小许及其
监护人则认为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应属有效。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纯获利益的除外)。小许未满8周岁,签订的赠与协议并非纯获利益,所以该协议无效。
2、小何虽与小许自愿签订协议,但因小许无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不适格,不能仅以自愿认定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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