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自愿放弃房产赠与协议书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有效。民事主体可按意愿行使权利,当放弃赠与是当事人真实意思,无欺诈、胁迫,不违法违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书便具有效力。
(2)房产过户情况影响赠与撤销。已办理过户登记,物权转移后,赠与人通常不能随意放弃赠与;未办理过户,一般可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
(3)特殊赠与合同有特殊规定。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放弃赠与需符合法定情形,不能随意反悔。
提醒:
签订自愿放弃房产赠与协议书前要慎重考虑,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法律后果,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签订协议书前要确认房产是否过户,未过户的在财产权利转移前一般可撤销赠与;已过户的通常不能随意放弃赠与。
(二)确保放弃房产赠与是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三)若为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放弃赠与要符合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自愿放弃房产赠与协议书大多有效。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就能产生法律效力。
2.若房产已过户,物权转移,赠与人通常不能随意放弃。若未过户,一般可在权利转移前撤销。
3.经公证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放弃需符合法定情形,不能随意反悔。
结论:
自愿放弃房产赠与协议书通常有效,但存在不同情况。已过户房产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放弃;未过户房产可在权利转移前撤销;经公证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放弃需符合法定情形。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能按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若放弃房产赠与是当事人真实意思,无欺诈、胁迫,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书有效。若房产已过户,物权转移,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未过户时,赠与人可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而经公证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反悔,需符合法定情形才能放弃。若在房产赠与方面遇到难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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