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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租金该由谁来管理

时间:2025.12.2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377人
律师解析:
1.婚前房产租金归属分情况。
自然增值产生的租金,如因区域房价上涨带动提升,属个人财产,由所有者管理。
2.若获得租金有管理、经营行为,像装修房屋、找租客等,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管理权利,需协商处理。
3.若有书面约定租金管理方式,按约定执行。
4.产生纠纷时,要举证证明租金获得有无共同管理经营行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前,小朱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该房产产生了租金收益。小朱认为租金是因房屋所在区域房价上涨自然增值产生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应由自己管理。但小丽觉得小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还积极找租客,租金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管理权利。两人为此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租金是自然增值产生,属于个人财产,由房产所有者管理;若掺杂管理、经营行为,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管理权利且应协商处理。本案中,需判断租金获得过程是否有共同管理经营行为。
2、小朱认为是自然增值,小丽认为掺杂管理经营行为,双方产生争议。在实际处理此类纠纷时,需当事人举证证明租金获得过程中是否存在共同管理经营行为,以此确定租金归属及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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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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