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婚前房产租金归属分情况。
自然增值产生的租金,如因区域房价上涨带动提升,属
个人财产,由所有者管理。
2.若获得租金有管理、经营行为,像装修房屋、找租客等,租金为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管理权利,需协商处理。
3.若有书面约定租金管理方式,按约定执行。
4.
产生纠纷时,要举证证明租金获得有无共同管理经营行为。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
结婚前,小朱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该房产产生了租金收益。小朱认为租金是因房屋所在区域房价上涨自然增值产生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应由自己管理。但小丽觉得小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还积极找租客,租金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管理权利。两人为此产生纠纷,无法
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租金是自然增值产生,属于个人财产,由房产所有者管理;若掺杂管理、经营行为,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管理权利且应协商处理。本案中,需判断租金获得过程是否有共同管理经营行为。
2、小朱认为是自然增值,小丽认为掺杂管理经营行为,双方产生争议。在实际处理此类
纠纷时,需
当事人举证证明租金获得过程中是否存在共同管理经营行为,以此确定租金归属及管理方式。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