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房管局签放弃
房屋所有权是处分自身权利,得谨慎。
先弄清楚
房屋产权,看有无共有人、
抵押等,共有房屋要其他共有人知晓同意。
2.签放弃声明时,内容要明确具体,真实表达放弃意思及房屋信息。
按房管局流程要求,提交
身份证、
房产证等材料。
3.签声明并完成登记后,一般不能随意反悔。
若因重大误解等法定情形想撤销,要走
诉讼等法律途径,还得自己举证。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为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屋。小朱在未与小丽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前往房管局签署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的声明。签署时,小朱未仔细确认声明内容,且以为后续可以随时反悔。完成登记后,小朱想重新获得房屋部分所有权,与小丽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在房管局签放弃房屋所有权声明属于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行为。此房屋为夫妻共有,小朱应让小丽知晓并同意,其未充分沟通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2、小朱签署声明时未仔细确认内容,存在疏忽。且一旦签署并完成登记,通常不可随意反悔。若小朱以重大误解等法定情形想撤销,需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并承担相应
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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