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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婚前财产加名要哪些条件

时间:2025.12.2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28人
律师解析:
1.不动产无权利限制:
若房产有抵押,要还清贷款解押或获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被查封扣押则不能加名。
2.双方意愿真实:
加名是赠与,需自愿签赠与协议,明确份额。
3.材料合法完备:
准备双方身份证明、原不动产权证书、赠与协议等。
4.共同办登记:
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完成变更。
5.依法缴税:
非配偶婚前加名要缴契税,按当地税务规定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之后其女友小丽希望在房产证上加名。然而该房产设有抵押,小朱未清偿贷款也未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但小丽认为加名是小朱爱她的表现,坚持要加名,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表示愿意加名,但不知如何处理抵押问题,且对加名所需材料和手续也不清楚。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存在权利限制情形如设有抵押时,需先清偿贷款解除抵押或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才能办理加名,小朱的房产有抵押未处理,不符合加名条件。
2、加名属于赠与行为,需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并签订赠与协议。小朱和小丽虽有加名意愿,但应签订明确赠与份额的协议。
3、办理加名需提供合法完备材料,如双方身份证明、原不动产权证书、赠与协议等,且双方要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同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婚前非配偶关系加名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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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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