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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城市不同地区要怎么去起诉

时间:2025.11.2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41人
律师解析:
1.明确案件类型管辖规定很重要。
一般民事案件,通常要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就去经常居住地法院。
2.合同纠纷的话,有约定管辖法院按约定,没约定则法定,可能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
像给货币的,收钱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
3.侵权纠纷可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侵权行为地含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
4.不动产纠纷,如房屋买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先定案由,再按规则选法院。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小朱按约交付货物后,小李却未支付货款。小朱欲起诉小李追讨货款,但不知该向哪个法院起诉。两人住所地不在同一地区,合同中也未约定管辖法院。同时,小静因小胡侵权致身体受伤,小静要起诉小胡,也不清楚该去哪个法院。此外,小丽在购买房屋时与卖方产生纠纷,同样面临不知向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的合同纠纷,因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应按法定管辖。小朱是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小朱可选择向小李住所地或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
2、小静与小胡的侵权纠纷,小静可向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或小胡住所地法院起诉。
3、小丽的房屋买卖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小丽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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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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