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
工伤治疗后伤情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
停工留薪期满(含延长期),可做
劳动能力鉴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延长,但最多再延12个月。
2.
工伤认定后,职工伤情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
近亲属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委员会应在60日内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工作时不幸发生工伤。治疗一段时间后,小朱认为自己伤情已稳定,希望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确定后续
赔偿事宜。但公司觉得按照停工留薪期规定,还未到可以鉴定的时间,双方就能否此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产生争议。小朱遂打算自行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就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小朱此时伤情已稳定,其有权申请鉴定。
2、实践中,自工伤认定作出之日起,职工伤情稳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均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所以小朱自行申请符合程序。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