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农民房屋在特定条件下能抵债。
农村房屋宅基地归集体,农民只有
房屋所有权。
2.有合法
产权证书的房屋,抵债不
违法且无禁止流转情况,双方可签有效抵债协议。
向本集体外人员抵债,需经集体同意。
3.无合法产权证书的房屋抵债风险大,协议可能无效。
建议先完善产权手续。
若有
纠纷,依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走法律途径。
案情回顾:小朱是农民,因欠小许
债务,想以自己的农村房屋抵债。该房屋部分有合法产权证书,部分未取得。小许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小朱与小许签订了抵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得知后,认为向非本组织成员转让房屋未经其同意,协议应无效。小许则认为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应有效,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农村房屋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仅拥有房屋所有权。若房屋有合法产权证书且抵债行为不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双方可签抵债协议,但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抵债转让,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本案中小许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未经同意,该转让存在问题。
2、未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房屋抵债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可能导致抵债协议无效。小朱部分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这也会影响协议效力。双方应依据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法定
合同无效或
可撤销情形确定
处理方式,必要时可通过
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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