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共有人可对唯一房产进行赠与,但有条件。
按《
民法典》,处分共有不动产,按份共有人需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
共同共有人需全体同意,另有约定除外。
2.赠与唯一房产还要考虑外部因素。
若房产被司法查封、
抵押,未经权利人同意,无法完成
产权转移,赠与可能无效。
3.若赠与损害
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行使
撤销权。
因此,赠与前要确保内部同意,排查外部限制,规避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按份共有一套唯一房产,小朱和小李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他们想将该
房产赠与小许。但该房产已被司法查封,小许并不知情。小胡得知后表示不满,认为未经其同意不能赠与。小朱和小李则觉得自己份额占比够了可以赠与。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小朱和小李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在内部其赠与达成了一致。
2、不过该房产存在司法查封这一限制权利情况,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赠与无法完成产权转移,可能被认定无效。若该赠与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还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使撤销权。所以共有人对唯一房产赠与,要先满足内部法定同意比例,再排查外部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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