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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自愿赠与协议有哪些要点

时间:2026.03.2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10人
律师解析:
1.明确主体:
写清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信息保证主体符合条件
2.清晰描述房屋:
写明房屋地址、面积、产权证号等,让赠与房屋具体明确。
3.真实表达意愿:
表明双方自愿赠与和接受,无胁迫情况。
4.约定权利义务
赠与人负责交房和协助过户,受赠人可能有附随义务。
5.确定违约责任
规定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6.考虑公证:
公证后的赠与协议不能随意撤销。
7.合法合规:
协议内容不违法,不损害公共和他人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打算将自己名下一套房子赠与小李,两人签订了房屋自愿赠与协议。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协议中未明确自己的附随义务,小朱则觉得小李应按惯例尽赡养义务。同时,小朱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不满,认为赔偿责任过重。双方就协议的多项内容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该赠与协议首先要确保主体明确,小朱和小李的身份信息应清晰写明,保证主体适格。赠与房屋的描述也需清楚,包括地址、面积、产权证号等,使赠与标的物具体确定。
2、协议需体现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若存在胁迫等情形,协议效力会受影响。权利义务方面,小朱有交付房屋并协助过户的义务,小李按约定可能有附随义务如赡养,应明确约定。同时,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能保障双方权益,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可考虑对协议进行公证以增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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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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