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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签低价房产合同是否可行

时间:2026.10.1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44人
律师解析:
直系亲属签低价房产合同是合法的,但有法律风险。民事主体可自主订立合同,直系亲属基于亲情等签低价房产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一般有效。
不过在税务上,低价交易有风险。税务部门为防止偷逃税费,有权核定价格。若税务机关认为交易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且无正当理由,会按市场评估价确定税额。
要是涉及债权人利益,若房产转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低价转让行为。
应对这些风险,可留存证明交易价格合理的证据,像亲属间扶持资助的材料。同时,要依法如实申报纳税,避免因不当低价转让引发法律纠纷和税务风险。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是直系亲属,二人签订了一份低价房产买卖合同。小朱的债权人小许得知此事后,认为该低价转让行为损害了自己到期债权的实现,要求撤销该合同。同时,税务部门在核查时发现此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准备按市场评估价核定应纳税额,小朱和小胡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合同自由角度看,小朱与小胡作为民事主体,有权依法自主订立低价房产买卖合同,合同本身通常是有效的。
2、税务方面,税务部门为防止当事人逃避税费,有权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交易进行核定,按市场评估价确定应纳税额,所以税务部门的做法合理。
3、若该低价转让行为确实损害了小许的到期债权,小许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小朱和小胡签订合同时应留存证明交易价格合理的证据,并且依法如实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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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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