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东在租赁期间
卖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不一定要给租客
赔偿。因为“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
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所有权变动,不影响
合同效力,租客能按原合同约定在租期内继续使用房屋。
但要是卖房使
房东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房东就得承担
违约责任。赔偿方式先看租赁合同有无提前解约的
违约条款。若有,房东按约定的赔偿方式和金额赔,像约定赔偿几个月租金。
要是合同没明确约定,租客可要求房东赔偿提前解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含找新住所的合理费用,如搬家费,还有新住所位置变化导致增加的
交通费用等。同时,租客能要求房东退还已付但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和押金。
所以,房东卖房要提前解约时,租客先查看租赁合同,再和房东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人民
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将
房屋出租给小胡,在租赁期间小朱打算卖房,并要求小胡提前搬离。小胡认为自己有权按原租赁合同继续居住,小朱提前解约应给予赔偿。小朱则觉得卖房不一定要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小胡有权在租赁期限内继续使用房屋。若小朱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2、赔偿方式首先看租赁合同有无提前解约的违约条款,有约定则按约定赔偿。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小胡可要求小朱赔偿实际损失,如搬家费、交通费用增加等,还可要求退还已支付但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和押金。协商不成,小胡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