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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购房按份共有如何操作

时间:2026.06.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69人
律师解析:
1.婚内购房按份共有,夫妻要先达成书面约定,明确各自份额,可找律师起草保证约定合法。
2.签购房合同和办产权登记时,向开发商和登记机构表明按份共有意愿,合同和证件上注明份额。
3.贷款购房,银行要求双方共同还款,夫妻内部可按约定份额承担还款义务。
4.完成上述步骤,房产按约定份额共有,处分时通常需多数份额共有人同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二人决定婚内购买一套房产。小朱认为应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小丽则觉得夫妻不应计较份额,应共同共有。经协商,二人达成按份共有的书面约定,明确了各自份额。签订购房合同及办理产权登记时,他们向相关方表明按份共有意愿。购房采用贷款方式,银行要求双方共同还款,二人也约定了内部还款义务。后来小朱想出售房产,小丽不同意,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婚内购房若要按份共有,夫妻双方需达成书面约定并明确份额。小朱和小丽签订了按份共有的书面约定,该约定合法有效,此房产应按约定按份共有。
2、对于贷款购房,银行要求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夫妻内部可按约定份额承担还款义务。小朱和小丽的内部还款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3、在处分房产时,需按份额比例经多数份额共有人同意。小朱想出售房产,应按此规定处理,不能擅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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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纠纷袁柏林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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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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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已执业23年,执业地区为北京西城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擅长房产纠纷、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91051916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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