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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写协议给子女协议能否生效

时间:2026.03.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60人
律师解析:
1.房屋写协议给子女,只要协议体现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通常有效。
2.但协议有效不等于子女取得房屋所有权
赠与协议过户登记前,赠与人能撤销。
3.若为夫妻共同房产,需双方同意并签字。
4.附条件协议,条件成就才完全履行。
5.建议签订协议后及时办理过户,保障子女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系父子关系,小朱有一套房屋。小朱为让小胡安心,便与小胡签订了一份房屋协议,将该房屋给予小胡。但之后小朱因突发资金需求,想撤销对小胡的房屋赠与。小胡则认为协议已签,小朱无权撤销。同时,小朱的妻子小丽称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未在协议上签字,协议应无效。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该协议是小朱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法且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本身是有效的。但此为赠与协议,在房屋过户登记前,小朱作为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2、该房屋若为小朱与小丽的夫妻共同房产,那么需夫妻双方都同意并在协议上签字,协议才完全有效。因小丽未签字,从这方面看,该赠与协议存在效力瑕疵。为保障小胡权益,签订协议后应及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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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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