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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租给我房子还卖要怎么解决

时间:2026.02.1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435人
律师解析:
结论:
租赁期内房东卖房,租客可按原合同继续使用房屋至期满,且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房东未通知卖房,租客可主张赔偿
可先沟通,不配合则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期间房屋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租客有权按原合同继续使用房屋。
租客还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房东若未在合理期限通知租客卖房,租客可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此类情况,租客可先与房东沟通自身合法权利。
若房东不配合,租客可收集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保障权益,比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得相应赔偿。
若你在租赁中遇到此类问题,对具体操作和法律适用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租赁了小静的房屋,签订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小静未通知小朱,就将房屋卖给了小胡。小朱得知后,认为自己有优先购买权,且“买卖不破租赁”,自己应能按原合同继续使用房屋,而小静觉得房子已卖,小朱应尽快搬走,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在租赁期间房屋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所以小朱可按原合同继续使用房屋直至租赁期满。
2、小朱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小静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小朱就卖房,小朱可主张小静承担赔偿责任。小朱可先与小静沟通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若小静不配合,小朱可收集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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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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