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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买房如何分割

时间:2026.02.0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21人
律师解析:
1.共同买房分割,取决于房屋性质和双方约定。
按份共有的,按各自份额分割。
2.共同共有的,分割方式多。
会考虑贡献,如出资还贷情况,也结合居住需求。
3.双方都要房且同意竞价,可竞价取得;
一方要房,由评估机构定价,得房方补偿另一方。
4.双方都不要房,依法拍卖,分割价款。
分割需依公平原则,平衡双方利益。
输出格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屋,未明确约定共有方式。后来两人因某些原因决定分割该房屋。小朱认为应按出资比例分割,而小胡则觉得应考虑居住需求进行分割,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由于两人未明确约定共有方式,需先确定房屋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若为按份共有,则按各自份额分割;若为共同共有,分割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2、对于共同共有的情况,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如出资比例、贷款偿还情况等,同时结合双方居住需求。像小朱和小胡这种情况,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可通过竞价方式处理;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依法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最终要依据公平原则合理平衡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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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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