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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破产清算房子怎么处理

时间:2026.01.3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20人
律师解析:
房开破产清算时,房子处理方式有这些:
办房产证的房子,购房者有所有权,不算破产财产,能要求过户
付了大部分房款却没办房产证的,可申报债权,优先获房屋交付并办产权登记。
签合同且付款少的,管理人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只能申报普通债权。
在建工程抵押房,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剩余房屋按顺序偿债,最后是普通债权。

案情回顾:

小许购买了一套房开的房子,房开却突然宣布破产清算。小许的房子已建成但还未办理房产证,且房款只支付了极少部分。此时,管理人决定是否继续履行与小许的购房合同。小许担心自己的权益无法保障,不知房子最终会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

1、若小许的房子已建成且办理了房产证,小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房屋不属于破产财产,小许可要求办理过户登记。
2、若小许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但未办理房产证,小许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优先获得房屋交付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
3、若小许仅签订购房合同但未付款或付款极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决定解除合同,小许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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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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