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房屋赠与协议通常有效,但要满足条件,即双方有
民事行为能力,表意真实,不
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2.协议有效不意味着受赠人取得
房屋所有权,因为房屋属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没办
过户,所有权仍归赠与人。
3.赠与人在
财产权利转移前可
撤销赠与,但公证过或具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签订房屋
赠与协议,约定小朱将自己名下一套房屋赠与小丽。协议签订后,小丽要求小朱办理过户登记,小朱却反悔不想赠与了。小丽认为协议已签,小朱应履行;小朱则觉得没过户,自己能撤销赠与,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与小丽签订的房屋赠与协议若满足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该协议是有效的。
2、但房屋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本案中仅签订赠与协议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仍归小朱。且在房屋所有权转移前,小朱作为赠与人一般可以撤销赠与,除非该赠与协议是经过公证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
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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