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地上死人不必然
判刑,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是否
犯罪担责。
2.若施工方安全设施或条件不符规定,引发重大伤亡
致人死亡,或生产作业违规致事故,分别构成重大劳动
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需担
刑责。
3.要是工人因自身疾病死亡,和工地安全管理无关,或因
不可抗力死亡,负责人一般不用担刑责。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工地负责人,工地施工期间,工人小李死亡。
家属认为小朱应承担
刑事责任,要求其
赔偿并受到
法律制裁。小朱则称小李是突发疾病死亡,与工地安全管理无关,自己不应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经调查,工地安全生产设施或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小李死亡,小朱可能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重大责任事故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2、若确定小李是因自身身体原因突发疾病死亡,且与工地安全管理等无直接关联,那么小朱通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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