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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诉讼管辖规定具体有哪些

时间:2026.01.1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31人
律师解析:
1.不动产诉讼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涉及不动产的物权纠纷,像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纠纷,都按此管辖。
比如房屋所有权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建设工程施工、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4.专属管辖排他,排除协议管辖和其他法院管辖权,方便法院勘查、取证与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因一处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产生纠纷。小朱称该房屋是自己出资购买并拥有合法产权,小李则主张自己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者,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小朱欲向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小李认为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本案属于涉及不动产的物权纠纷,即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根据法律规定,涉及不动产的物权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案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2、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排除了当事人协议管辖的适用,也排除了其他法院的管辖权。这一规定便于法院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以及对生效裁判的执行,因此小朱不能向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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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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