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房屋
民事诉讼费用包含两部分,一是
案件受理费,按争议金额分段累计收取。
争议金额不超1万,每件收50元;
超1万至10万的部分,按2.5%收;
超10万至20万的部分,按2%收;
超20万至50万的部分,按1.5%收。
2.二是其他
诉讼费用,像
申请费、
证人出庭
交通费等,依实际情况定。
如
申请保全措施,
保全财产不超1000元或无财产数额,每件交30元;
超1000元至10万元部分按1%交;
超10万部分按0.5%交,具体要结合案件算。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房屋纠纷闹上法庭。小朱认为该房屋价值30万元,要求小李归还房屋并
赔偿损失,小李则认为房屋价值仅20万元。双方对房屋价值认定产生争议,在
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的承担也各执一词,都不想承担过多费用。
案情分析:1、案件受理费需按争议金额分段累计交纳。若以小朱主张的30万元计算,不超1万元交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10万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20万至30万元部分按1.5%交纳。若以小李主张的20万元计算,收费方式同理,只是少了20万至30万元这部分的计算。
2、其他诉讼费用如申请费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一方申请
保全措施,需根据保全财产数额交纳费用。最终具体费用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法院判定的房屋价值等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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