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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除购房合同最佳办法是什么

时间:2026.01.1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80人
律师解析:
解除购房合同要依实际情况定。
双方协商一致,签书面解除协议最好,能防后续纠纷,按协议处理退款违约责任等。
有法定解除情形,像开发商逾期交房催告后仍未履行,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等,购房者书面通知开发商,通知到即解除,对方异议可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成就,解除权人书面通知依约解除,注意在合理期限行使,不然权利易丧失。

案情回顾:

小许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小许多次催告无果,小许遂书面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开发商却表示异议,双方为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购房合同,签订书面解除协议可避免后续纠纷,应按协议约定处理退款、违约责任等事宜。
2、出现法定解除情形,如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等,购房者书面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合同约定了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依约解除合同,同样需书面通知,且解除权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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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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