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
取保候审跟在看守所的时间长短没有必然联系,主要看嫌疑人是否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被
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近亲属、被
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
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